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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深圳公证处与中国民生银...

日期:2017-12-01 字号:【大中小 】

  12月1日上午,深圳公证处与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授信业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合作签约仪式在民生银行大厦举行。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律公处处长熊松青、深圳公证处党委书记杨少彬、处副主任秦世平、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邓少光、分行零售资产监控部兼零售业务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有平等出席签约仪式。
  仪式上,深圳公证处与民生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个人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融资授信以及信用担保等金融公证法律服务方面开展合作,深圳公证处将视民生银行的业务需要,提供至少3个驻点服务,最大程度方便广大群众,提高了公证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对深圳公证处高度重视创新金融公证业务、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深圳公证处与民生银行开展授信业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合作契合十九大精神要求,这一做法就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思想就应有新观念,开拓新业务,走上新征程,该举措将十九大所提到的新思想、新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缓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保护了银行资产安全,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金钱成本,促进了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也给公证处的业务发展带来了机遇,是一个多赢的局面。深圳公证处与民生银行全新的合作模式,为深圳市公证机构深化公证法律服务贡献了新的方案和智慧。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邓少光表示,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北京、上海、四川等地已经得到广泛推广,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早就应该积极运用这把司法利器。改革是大势所趋,司改利民,民生银行和深圳公证处的目标是一致的,共建美丽深圳。
  此次合作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在公证服务金融工作方面的创新举措,是公证改变服务模式、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缓解法院系统“案多人少执行难”矛盾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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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大在报告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对预防金融风险、减少诉累、节约时间、金钱成本、提高执行率、维护债权等方面有极大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在今年颁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业务中进一步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公证机构、法院之间如何衔接问题作出了规定、指引,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
  二、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开创深圳地区公证服务金融的新局面
  今年以来,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在深圳市司法局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加强与金融主管部门、法院系统、各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大公证预防金融债权风险的介入力度,规范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力公证的办理流程,畅顺赋强公证与司法执行之间衔接通道,提高执行证书的执行率;同时,积极改变办证模式,鼓励公证员走出去为优质的企业、机构服务,逐步实现从“坐堂办证”到“上门服务”的转变,力争为深圳地区金融行业提供更加专业、细致的公证法律服务。
  作为法律服务机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高度重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近年来,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在保护知识产权、预防家庭财产纠纷、助力企业增值财富等方面都取得了成效。在此良好基础上,深圳公证处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营造诚信社会的良好氛围,正不遗余力地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以期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有效金融需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文/黄水明   摄影/阮国胜/张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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